严秋言盛了两碗粥端过来,“五点半,习惯了,出去晨跑了一圈,你猜我碰见了什么?”
“什么?”
严秋言坐到她对面,略带惊讶地说:“早上有个大叔在遛狗,那条狗居然也叫七七,我就多看了两眼。”
他拿起两把勺子,一把递给迟碧霄,另一把放进自己碗里,“也不知道为什么,人和狗都一直盯着我看。”
“那个大叔好像看上了我身上这套衣服,问我是不是也住这个小区。”
他低头喝了一口粥,又道:“不过那条边牧真的很可爱,应该和你家七七一样讨人喜欢。”
迟碧霄嘴里的鸡蛋还没咽下去,猛咳了起来,严秋言以为她吃的太急,说:“你慢点吃。”
起初迟碧霄以为只是巧合,后面越听越不对劲,大叔,边牧,衣服??
“你跑到西区去了?”
严秋言咬了一口三明治,“对啊,你们小区大的离谱,早上没什么人,跑步刚刚好。”
迟碧霄低头喝粥,一边喝一边说:“有件事昨天忘说了。”
“什么事啊?”
“本来以为没必要说的,就是……我爸妈前几天来这个小区住了一阵子,就在西区,那里是我最早买下的房子,后来养了狗,太小了,我就搬到了这里。前段时间我把我爸妈接来住几天,发现七七特别喜欢西区的小公园,我又经常不在,他们就去那里住了。所以……”
迟碧霄一直保持着低头喝粥的姿势,她没抬头都能想象得到严秋言现在的表情。
她仿佛听到一具石人被敲了一锤子,然后一点点出来裂纹最后轰然破碎的声音。
毕竟有个人穿着人家的衣服,还盯着人家的狗,在别人的小区里招摇过市,最后回来还说人家看上了自己身上这套衣服。
那人半晌没说话,迟碧霄抬头看去,严秋言锁着眉头,沉默不语。
迟碧霄以为他被惊的还没回过神,安慰道:“放心,我爸很随和的,况且他又不知道你穿的是他的衣服,怕什么。”
严秋言没有在怕,也没有发呆,他只是在回忆自己有没有说了什么过分或者粗鲁的话,有没有做了无礼的事,前前后后回忆了两三次,除了盯着狗多看了两眼,其他没有不妥之处。
那就好,那就好,千万不能得罪了。
他长长地吁了口气,嘀咕道:“太惊险了,幸好表现得还可以。”
迟碧霄没听清,“啊?”
“没事没事,快吃吧,一会凉了。”
严秋言的厨艺不错,迟碧霄不知不觉多吃了点,这个皮蛋瘦肉粥熬的竟然和她家做的味道相似。
“你每天自己做早餐?”
“也没有,平时没时间,休息的时候会做,味道还可以么?”
迟碧霄吃下最后一口三明治,点点头。
“有机会去你酒店当大厨么?”
迟碧霄上下扫了他一眼,撇撇嘴说:“不行,这身材就不行,没有那个挺出来的肚子,做不出好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