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堂下何人,状告本官!》全文精彩章节在线阅读(张斐,阿云)

发布时间:2024-02-19 编辑:小编

徐元怒斥道:你方才说得盗伤之罪,之所以可免所因之罪,乃是因为盗窃之罪是要轻于杀伤之罪,故免除盗窃之罪,只追究杀伤之罪。

可到你这,却颠倒黑白,谋杀之罪是重于伤人之罪,岂有免除谋杀,只追究伤人之罪的道理。

若是这样判罚,这天理何在。

张斐笑道:方才官人们可不是这么说的呀。

徐元纳闷道:方才我可什么都没有说。

张斐道:方才小民认为自己平白无故遭受三个月的牢狱之灾,需要一些补偿,这难道不合乎情理,不合乎天理吗?

但是二位官人却坚称官府只是依法办事,那小民只能自认倒霉,毕竟律法是这么规定的。

可现今小民依法论辩,既然律法规定自首者可免所因之罪,那么阿云因谋杀而伤人,自然可免除谋杀之罪。

但是主簿却又以天理来反驳小民,那么小民要问,到底是这天理为先,还是律法为先。

徐元一时哑然。

这两件事看似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去,但经过张斐这番诡辩,愣是变成同一件事。

如今水落石出,谁都不能否认,张斐确实坐了三个月的冤枉牢。

他跟着案件是一点关系都没有,他都不认识阿云,哪怕就天理而言,也是该给他一点补偿。

可是官府也是依法办事,律法是这么规定,就不能怪官府。

但是,你不能双标。

原来他之前状告本官,只是在为此案做铺垫啊!

许遵是恍然大悟,瞧了眼旁边尴尬徐元,出声相助:

盗与杀皆是罪名,但‘谋’为何罪?

若依你之言,心里想着某人去死,也是犯罪,我朝未有此律。

免所因之罪,就是给予法官判断是否两罪并行的一个解释。

但根据张斐之言,就得将谋与杀拆开,谋杀的想法或者说意图,是一种罪,谋杀的行为又是一种罪。

可问题是,谋杀的想法不是罪,许多人叫嚣,我要杀了你。

在这一刻,这个人绝对是谋杀想法,但这不属犯罪,只属于口嗨。

谋杀是一个罪名,不是两个罪名。

盗杀就不同,盗与杀本就是两个罪名。

张斐从容不迫地道:知州此言差矣,在我朝律例中有着一条,对试图进入皇宫而未越过门槛的,处罚八十杖,此乃谋之罪。

另,二人合谋,一人犯法,二人同罪,但其中一人只有谋,未有行为,但也同罪处理,此亦是谋之罪。

由此可见,谋,当然可以以罪论处。

这种例子太多,你可以嚷嚷杀人,但是你嚷嚷造反看,不管你有没有行为,那都是死路一条。

徐元人已懵,显然没想到张三这么能扯淡。

许遵思索半响后,突然笑骂道:你这刁民,竟敢在这公堂之上胡说八道。

不过念你初犯,本官就不再追究。

至于你索要的赔偿,本官也不会给予的。

本官再说一遍,本官只是依法办事,并未冤枉你,你且退下吧。

后续精彩内容,点击下方关注我们,回复书名即可阅读!


您的位置 : 小说> 小说资讯> 《堂下何人,状告本官!》全文精彩章节在线阅读(张斐,阿云)
返回顶部